最高人民法院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
文本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整体描述
该图片为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公告截图,内容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告说明了起草背景、目的,并提供了书面意见和电子邮件的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
来源说明
图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账号(微博昵称:最高人民法院,认证信息含官方标识),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0:19,发布平台为微博网页版。内容为官方权威发布的法律文件征求意见公告,属于正式的司法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