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女方可凭结婚证或户口簿查询男方财产情况

这是认证为广东律师的叶律师于2024年4月9日在微博发布的普法内容,解读了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核心亮点为第四十五条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件,可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财产状况,相关单位需受理并出具书面材料,以此保障妇女的财产知情权。内容还附带了条例中其他保障妇女权益的条款,全文可听,约3分钟,已有26人收听,同时展示了该内容的互动数据(291条评论、85个赞、189个收藏)。

文本内容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有一项重要规定。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四十三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土地或者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和股权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协议应当将享有相关权益的妇女列入,并记载权益内容。
第四十四条 农村妇女因分户、离婚等情形,可以申请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山林进行分割承包,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方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整体描述

这是认证为广东律师的叶律师于2024年4月9日在微博发布的普法内容,解读了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核心亮点为第四十五条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件,可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财产状况,相关单位需受理并出具书面材料,以此保障妇女的财产知情权。内容还附带了条例中其他保障妇女权益的条款,全文可听,约3分钟,已有26人收听,同时展示了该内容的互动数据(291条评论、85个赞、189个收藏)。

来源说明

该内容首发于微博平台,由认证为“广东 律师”的用户“叶律师”(带有V认证)于2024年4月9日15:26发布,属于对地方新法规的原创普法解读,截图完整保留了发布者信息、发布时间、正文内容、音频收听入口以及互动数据等微博平台的内容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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