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婚姻新规下彩礼的多角度思辨分析
文本内容
积极的理解,这说明国家对高额彩礼是持否定态度的。
消极的理解,这说明不管是在现实还是在法律层面,官方已经承认了“彩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关于这方面的具体分析,我在彩礼司法解释的有关文章里面已经阐述过了,此处不在赘述。
稍微留意下就能发现,官方反对“彩礼”时前面都会加上一个“高额”。可以理解为,官方认为“非高额”的彩礼是不需要反对的,只是“高额彩礼”才需要反对。
那么问题来了,多少钱属于“高额”呢?这个问题似乎是没有答案的,至少在女性视角,应该是不存在“高额”彩礼的,因为她们都会说:我要的这个彩礼一点都不多好不好!
而且“高额彩礼”这个词,本身其实是互相矛盾的。难道这世界上还有“不高额”的彩礼吗?不高额能叫彩礼吗?不高额配叫彩礼吗?如果是三百五百,三千五千,恐怕放在红包里都有人都要嫌少了,怎么有资格被称为“彩礼”呢?
其实早有人考证过,彩礼并非中国的传统,在上流行的时间并不长。通过这次的《婚姻登记条
整体描述
这是一张社交平台上的文章截图,内容是作者针对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相关规定,对彩礼问题展开的多角度分析。作者先从积极、消极两个层面解读官方对彩礼的态度,指出官方仅明确反对“高额彩礼”,进而抛出“高额彩礼”的定义争议,质疑“彩礼”本身是否就意味着高额,还提及彩礼并非中国传统的考证内容,整体是对彩礼政策和社会认知的理性思辨讨论,无谐音梗、双关等内容。
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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