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卸服饰手办被定淫秽物品 12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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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卸服饰”等手办被定淫秽物品,12人获刑
湖南日报 2025-05-06 10:10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犯罪案。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12名被告人被判决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
除了判决书提到的一款手办,案涉的多款手办在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上均无争议。根据判决书,这款争议较大的案涉手办是一个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体都穿有可脱卸式内衣裤,背后有一对翅膀;胸部和关节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没有特地制作乳头,下体简化成一条线。
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案涉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的是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以及两名购买手办时未满18岁的证人对于案涉手办的处置方式——“两名证人购买案涉手办后亦认为有色情内容而羞于展示,故其诲淫性不言而喻。
新京报记者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手办涉黄类案例判决发现,该案疑似是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第一案。
整体描述
这是一则发布于2025年5月6日的新闻报道,内容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的淫秽物品犯罪案,12名涵盖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的被告人均被判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报道中提及一款争议较大的女性跪姿可脱卸服饰手办,法院结合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以及两名未成年购买者认为该手办有色情内容羞于展示的反馈,认定其为淫秽物品。经新京报记者调查,该案疑似是国内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的第一案。
来源说明
该图片内容来源于湖南日报2025年5月6日发布的新闻报道,新闻素材由新京报记者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相关案例整理而来,是国内首起关于手办因涉黄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并判处相关人员刑罚的新闻报道,具有一定的法律和ACG圈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