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通知诈骗短信截图
文本内容
开庭通知:被告人:张方君,身份证331081**601x,及家人,我所受原告方《中国工商银行旗下用钱宝公司》贷款诈骗一案,现已将你个人征信列入银行黑名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将于2017年10月16日下午三点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传票已寄往户籍所在地。如因个人没有准时到达,将直接视为败诉,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至5万元。若是亲友,敬请转达,以免涉嫌"窝藏包庇罪"咨询律师:188818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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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描述
手机屏幕截图显示一条来自四川达州号码的诈骗短信,内容伪装成法院开庭通知,声称收件人涉及中国工商银行旗下用钱宝公司的贷款诈骗案,个人征信已被列入银行黑名单,要求携带身份证件于2017年10月16日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接受审理,否则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至5万元罚金。短信中还包含一个咨询律师的联系电话。紧随其后的是一条绿色背景的短信,告知已成功订阅音乐流量包,每月30元1G流量,退订需回复TD。
来源说明
这张图片看起来是用户手机接收诈骗短信后的屏幕截图,可能是为了提醒他人注意此类电信诈骗而分享到社交平台。诈骗短信中存在多处破绽,如法院不会通过短信通知开庭、中国工商银行并无旗下用钱宝公司等,典型的冒充司法机关进行恐吓诈骗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