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本内容
酒后驾车
青原区105国道1927KM+900M南向(留家店村路段)
2025-12-03 15:02 罚款 2000元 记12分
整体描述
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截图,内容显示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文件中标注了违法地点为青原区105国道1927KM+900M南向(留家店村路段),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15:02,处罚结果为罚款2000元并记12分。
来源说明
图片看起来是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屏幕截图,可能来自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文件或相关通知。截图仅包含文字内容,未显示完整文件格式和公章等官方标识。